浇注料经硬化或干燥后仍含有残余的自由水和结晶水,再升温至300℃将气化和脱水,水分将全部排出。由于浇注料结构致密,所以升温速度必须缓慢,以免由于温度的迅速升高和水分的过快蒸发所产生的蒸汽压力过大造成浇注料的破坏。
窑系统的烘烤升温制度有时不能满足预热器和分解炉的烘烤要求(篦冷机、窑头罩和三次风管满足窑系统的烘干升温制度,不再单独列出),因此,下面提到的窑系统的烘烤升温制度要结合这一节的要求进行。如窑系统升温到600℃时(以窑尾废气温度为准),一级预热器没有达到烘干要求,应延长窑系统600℃是的保温时间。
浇注料浇注完成后,养护时间不少于16h(对于低水泥浇注料,养护时间应酌情延长至36h),浇注料在获得一定的强度后,拆除模板和支架,在经过16h干燥后可进行烘烤作业。如果养护温度过低,养护时间还需延长。
以窑尾废气温度为准,以15℃/h的升温速率,直至达到200℃,保温16h。
以25℃/h升温速率升至400℃,保温不少于8h。
升温至600℃,保温不少于8h。
判断分解炉和预热器系统烘烤完成的两个条件为:
1、旋风预热器浇注孔的耐火浇注料贴近硅盖板一面的温度达到100℃时,再延续烘烤时间不少于24h。
2、在一级旋风预热器人孔门处,用干净的玻璃片接触烟气,已经观察不到水气在玻璃上的结漏现象,再保温8h。